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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凌财务公司解读公司解散,合并,分立六大问题

发布于 2017年07月08日

[摘要]新华凌财务公司解读公司解散,合并,分立六大问题 1、新疆财务代理股东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答:新《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新华凌财务公司解读公司解散,合并,分立六大问题

1、新疆财务代理股东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答:新《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2、公司被吊销、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是否还须申请注销登记?

答:公司被吊销、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因为吊销、撤销和裁定破产仅是公司终止的原因,公司解散终止其法人的主体地位仍应申请注销登记。

3、《公司法》对公司清算组成员有何规定?

答:新疆财务代理《公司法》18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4、公司解散清算时,其财产是否能直接分配给股东?

答:新疆财务代理公司解散清算时,财产是不能直接分配给股东,其财产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之后,才能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5、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注销应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多少日内在报上公告?多少日之后才能申请登记?

答:新疆财务代理办理合并、分立、减资的公司应于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合并、分立、减资登记;办理注销的公司应于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注销登记。

6、公司能无限期停业吗?

答: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歇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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