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处为您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管理制度:
添加剂管理人员制度
1、对添加剂进仓和领用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写明品名、生产企业、规格、进货数量、购买日期等内容,并检查出厂合格证明。对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的添加剂应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检查生产车间添加剂使用登记情况。使用登记应写明原料投入量、配料添加日期、各添加剂投入使用量;
3、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食用工业原料加工食品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4、按照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报备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标准化管理人员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
4、对本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5、参与对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检查与考核;
6、统一管理企业各类标准、建立档案,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各项上报材料;
7、制定企业标准化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承担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处为大家讲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管理制度,想了解更多人员管理制度请继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