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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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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知识产权如何继承?

发布于 2018年12月13日

[摘要]笔者前阵子谈了婚姻中的知识产权,不少朋友看到文章后询问,如果画家丈夫去世了,这幅油画该怎么继承.油画本身是特定物,涉及物权的继承;但油画同时又构成作品,涉及西安软件著作权的继承.
  笔者前阵子谈了婚姻中的知识产权,不少朋友看到文章后询问,如果画家丈夫去世了,这幅油画该怎么继承。油画本身是特定物,涉及物权的继承;但油画同时又构成作品,涉及的继承。本文着重讨论的就是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继承问题。
  我国现在施行的《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施行后再无修正。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继承法》只在第三条规定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作为遗产继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相关规定。但是,实践中的知识产权继承问题要远比《继承法》的规定丰富且复杂,因此也有必要专门讨论一下。
  一、 可纳入遗产范畴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也包括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其他科技成果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的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但是,除著作权和专利权外,《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其他知识产权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那么,这些知识产权是否可解释成《继承法》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而纳入遗产范畴?
1、商标
  我国的第一部《商标法》颁布于1982年,当时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中国主体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1],自然人不能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不可能成为公民的个人财产。由于这个原因,《继承法》在规定公民的遗产范围时未列入商标。
  《商标法》2001年第二次修正后,自然人被允许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成为公民的个人财产。在此情况下,最高法在2002年颁布的商标法司法解释[2]中肯定了商标的可继承性,其第四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有意思的是,最高法在商标法司法解释中着重强调了“商标财产权利”,似乎还存在“商标人身权利”。然而,最高法在曹成功、河南淮源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案中明确否定了“商标人身权利”,指出:区别于著作权,商标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不包含人身权利的内容[3]。
2、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使得拥有商业秘密的经营者享有竞争优势从而产生相应的经济价值,因此,商业秘密确定为一种财产是无可争议的[4]。尽管如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商业秘密可作为遗产继承。
在袁永凤等与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上诉案[5]中,福建高院认定:仇更生系涉案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在仇更生去世后,袁永凤等人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并享有被继承人所享有的与该技术秘密有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