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热浸镀锌方管及夹具在热处理前均应清除油污、残盐、油漆等外来物;
二、在真空炉中首次使用的夹具,应预先在不低于工件所要求的真空度下进行除气净化处理;
三、在热处理过程中易变形工件,应在专用夹具上进行加热。预热的方法有:一次预热为800℃,二次预热为500-550℃和850℃,一次预热升温度速度应限制;
四、对于形状复杂或截面有急剧变化以及有效厚度较大的工件,应进行预热;
五、有凹槽不通孔的工件、铸件和焊接件以及加工成形的不锈钢工件,一般不宜在盐浴炉中加热;
六、热浸镀锌方管加热应有足够的保温时间,可根据工件有效厚度和条件厚度(实际厚度乘以工件形状系数);
七、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镀锌方管淬火冷至室温后方可进行清洗、深冷处理或回火,焊接和其后的热处理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4小时;
八、根据热浸镀锌方管要求和表面状况采用碱洗、水溶性清洗剂、氯溶剂喷砂,喷丸等方法进行清理;
九、矫正后应在低于原回火温度下进行去应力退火,形状复杂或尺寸要求严格工件,矫正后在回火时用定形夹具结合回火进行矫正;
十、当热浸镀锌方管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可重复热处理,但重复淬火或固溶次数一般不超过二次。镀锌方管的补充回火不算作重复处理。淬火状态或低温回火后的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工件,重复淬火前应进行预热,退火或高温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