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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芒果检疫规程

发布于 2020年11月18日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芒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芒果的检疫。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芒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芒果的检疫。
2 检疫依据
2.1中国法定的要求。
2.2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2.3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及我国参加地区性过国际性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
2.4贸易合同、信用证等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3检疫准备
3.1了解输出国或地区疫情以及芒果产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3.2根据进出境芒果的品种、包装情况及成熟程度确定检疫重点。
3.3审查报检单、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及贸易合同等有关单证。
3.4现场检疫场地符合检疫操作要求。
4现场检疫
4.1检疫工具
放大镜、小刀、镊子、指形管、样品袋。
4.2核对货证
查对单证、品种、数量、质量、产地、包装、唛头、标记等是否货证相符,有指定果园的要对产地、果园和包装厂进行核实。
4.3抽查
4.3.1抽查方法
4.3.1.1大船运输的,分上、中、下三层边卸货物边检查。在上层检疫的出结果后方可卸货。
4.3.1.2集装箱、货车或飞机装载运输的芒果,需在水果堆中间卸出60cm左右的通道,以供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和抽样。
4.3.1.3按随机方法和代表性原则多点抽样检查,并根据实蝇的为害习性有必要进行选择性检查。
4.3.2抽查件数
4.3.2.1批量在10件以下的(含10件),全部检查。
4.3.2.2批量在10件以上的,按表1所列的比列抽查。
4.3.2.3剖果树,每一抽件数剖果不少于5个。
4.3.2.4发现可疑疫情,可适当增加抽查件数。
4.4取样
4.4.1取样方法:取样结合抽查进行。
4.4.2抽取样品的数量:按表1的比例抽取代表样品。
4.5环境检查
4.5.1周边检查
检查运载工具或货物存放场所地面、四周环境卫生,有无害虫活动。
4.5.2选择检查
首先观察车辆、装载工具或集装箱底面,看是否有老熟幼虫或蛹,然后查看包装箱内的芒果成熟情况,选择成熟度较高的芒果实施检疫,发现包装箱外有果液流出的应重点检查。
4.6开箱检查
4.6.1外表检查
先打开纸箱叠合处和缝隙,查看是否有幼虫或蛹,然后逐果检疫,并倒箱检查
。发现幼虫或蛹等虫体用指形管盛装,送实验室鉴定。
4.6.2实蝇危害状观察
4.6.2.1产卵孔检查
实蝇产卵孔一般呈现出一小圆点,周围黑褐色,中间灰白色,其中央有一小针孔;发现可疑可用小刀剥开表皮,如果是实蝇危害,可见皮下方有一卵腔,,腔周围有虫道,至中后期卵腔周围果肉相互聚合结成约1cm3一团硬块。。实蝇的前中期危害以查看产卵孔为主。
4.6.2.2危害状检查
实蝇的中后期危害以查虫道为主,危害状分别表现为:
——果局部暗黑色,手压果皮有空陪虚感,若与软腐病共生则果皮出现黑色斑点、有水渍状及皮下空虚;
——果皮表面隐约暗黑色条纹,周围有孔;
——果皮青黄色条纹明显,果皮局部表面坚硬且下陷手压有空虚感。。
4.6.2.3病害症状观察
观察果皮表皮是否有病斑。黑腐病地从果蒂入侵形成不规则褐色病斑,后随维管束向果自蔓延扩展,在温度适宜下,软腐极快,病部黑褐色。炭疽病菌从果实上任何部位入侵,初期呈针头状水渍状,后扩展成圆形逐渐变为红色胶状物,最后变为黑褐色凹斑。
4.7送检
现场抽取样品或发现可疑症状的样品需进行室内病虫检验。发现可疑疫情的芒果用样品袋单独盛装,连同代表样品一起送实验室检验。样品袋需貼上标签,注明报检编号、品名、产地、日期及发现情况等。
5实验室检验
5.1检查
5.1.1表面检查
观察或借助解剖镜检查芒果表面有无蛀孔、排泄物或产卵孔等为害状,并注意芒果表面尤其是蒂部周围有无病害症状、介壳虫、蚜虫及螨虫类等。
5.1.2剖果检查
将送检的部分芒果样品剖开,检查果肉是否有实蝇幼虫、蛾类幼虫,果核是否又像甲虫体,并注意果实内有无霉变、腐烂等病害症状。
5.1.3饲养或培养检查
5.1.3.1对尚未成熟或尚未表现出病虫为害症状的芒果,置于室内或生物培养箱内在温度25℃~30℃条件下培养7d,待病虫为害症状明显后再作剖果检查。
5.1.3.2对现场检疫或实验室检疫发现的成熟幼虫、蛹需置于饲养缸中(内放湿沙1cm~2cm厚),在25℃~30℃条件下饲养7d~10d,待成虫羽化后再作鉴定。
5.1.3.3将发现可疑病害症状的样品进行表面灭菌,必要时再用无菌水冲洗,按不同的分离目的和对象,移植于相应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分离检查。
5.2鉴定
对现场和实验室检疫中发现的各种虫体在体现显微镜下鉴定,需做解剖微小特征观察的,在显微镜下鉴定。对现场和实验室检疫中发现的病害,挑取样品中发现病变症状部分,制成玻璃片置于显微镜下检查和鉴定。所在实验室不能确认的有害生物,应及时送上一级实验室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实验室鉴定。留存所截获的有害生物标本。
5.3出具结果报告
实验室应在接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果报告,发现实蝇幼虫需作进一步检疫鉴定而无法出具报告的,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并预告实验室检疫鉴定可能需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d)。此后应尽快进行检疫鉴定,并出具结果报告。对福安鉴定到种的有害生物,应出具鉴定至最小分类地位的结果报告。
6结果判定与处置
6.1结果评定
6.1.1合格评定
检疫结果符合 第二章检疫依据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6.1.2不合格评定
6.1.2.1现场核查种类、产地、数量、发现货证不符的,评定为不合格。
6.1.2.2发现我国进境危害性有害生物、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备忘录和议定书中订明的有害生物、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评定为不合格。
6.2合格、不合格处置
6.2.1检疫合格处置
对检疫合格的进出境芒果,出具相应的证单放行。
6.2.2检疫不合格处置
6.2.2.1有有效方法
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按检疫处理标准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后,出具相应单证放行。
6.2.2.2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
进境芒果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出具相应证书,出境芒果不准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