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燃气锅炉为了保证可靠和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操作水平,使锅炉实现率、低能耗的工作状态。
为了保证可靠和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提高运行操作水平,使锅炉实现率、低能耗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条:运行前要求
1、 锅炉房的设计、安装及其附属设备的热力管道保温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检查阀、水位计、压力表及监测仪表和报警装置、电器开关是否准确可靠;
3、 锅炉给水和水质应达到GB1576的要求。
4、 锅炉运行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的规定和当地的环保标准。
5、 燃气锅炉运行前,要根据单位实际供热面积、地域及建筑节能状况,调节燃烧器额定燃气量值。
二条:运行中要求
1、 调整工况:燃气锅炉运行中,值班人员应调整好燃烧工况,保持锅炉压力、温度、循环泵、补水泵均处于稳定工作状况。定期排污,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并在低负荷状况下进行;
2、 调节负荷:供热负荷调节是锅炉经济运行的关健环节,燃气锅炉不应经常或长时间运行在额定负荷的70%以下(不应单台低水温或多台小火运行)。负荷调节方法:
(1)、制定温控曲线:锅炉供热量及出水温度曲线要根据供热面积、耗热量指标以及建筑围护结构、地域气候进行综合计算,制定锅炉运行温度曲线:此曲线可做为锅炉运行负荷调节的依据,由值班人员根据室外温度及室内温度变化情况进行负荷调节。
(2)、科学合理调节:负荷调节为运行台数调节和锅炉温度调节两种方法。首先为质调节(温度调节),其次为量调节(泵的调节):
锅炉出水温度调节:温度调节以室外温度变化为依据,但不应频繁调节,每天调节以2-4次为合理。3台以上并联运行的锅炉,单台运行时出水温度设定不应>65℃。2台运行时出水温度设定要根据室外温度做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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