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北京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组织开展“第五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评选活动。
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1日22:00——2015年1月6日22:00
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就医体验,从医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出自己心目中的10位健康卫士。评委会将综合前期评选和网民投票的情况,最终从中产生第五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
计票规则:每个IP在24小时内“支持”行为总计为一票;每票限支持10人,不足10人的为无效票。
查询本人事迹:请点击图片及候选人姓名;查询推选单位信息:请点击候选人下方单位图标以及名称。
投票地址:***/5thjiankangweishi/?qq-pf-to=***sion
一、评选范围
首都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
二、推荐标准
1.医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在推动首都卫生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2.医术精湛、业务优秀、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工作中做出卓著成绩。
3.模范践行北京精神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赢得患者好评,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深化志愿服务项目、创建服务项目品牌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推选原则
1.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先进人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具有公信力,真正把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中具有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推荐评选出来。
2. 按照推荐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人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推荐评选重点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
3.在前四届评选活动中当选过“首都十大健康卫士”的人员不再推荐。
四、评选机构
1.成立第五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北京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领导组成,负责推选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由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委员、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领导、北京市委宣传部和首都文明办等相关领导、市卫生计生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监督员代表、媒体负责人或资深记者代表等成员组成的评委会,负责评选确定第五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的正式候选人。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活动的工作。
五、活动流程
1.宣传阶段(2014年7月—10月)
2.推荐阶段(2014年10月20日—11月20日)
3.初评阶段(2014年11月20日—12月03日)
4.公示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5年1月6日)
5.终评阶段(2015年1月7日—2月底)
综合初评结果、网上公示评选等情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第五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10名、“首都健康卫士”20名。
文章来源:***/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