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电动车的电瓶都是3月1日凌晨被偷的,现在部分业主将车集中放在这里。”据小区业主陈女士介绍,3月1日上午7时30分许,她和往常一样准备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可是钥匙插进去后,车子一直启动不了,直到她打开车垫,才发现电瓶被偷了。此后,她在小区业主群里发现,当晚丢失电瓶的还不止她一个人,经过统计,失窃的达30多人。
“我在一周内就连续被偷了两次。”业主齐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两张换电瓶的单据。她说,前不久她的电瓶刚刚被偷,之后,她花了1000多元买了新的电瓶,但还没到一周,新电瓶又被偷了。
随后,海都记者走访小区多个免费非机动车停车点,看到各个停车点均停有不少电动车。记者发现,有不少未被偷的电动车存放电瓶的位置均绑有铁链和锁,其中一辆捆了3条铁链、3把锁。
“这些业主大都是被偷过好几次了,被偷怕了。”采访中,还有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了被偷的经历,他们认为小区陌生人可随意进出,物业未尽到看管责任,希望物业加强进出人员的身份核实,增加监控设备,不要让他们住得不踏实。
该小区物业为永欣顺物业,随后,海都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物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统计了丢失电瓶的车子数量,并报警处理,其余不愿多谈。
针对业主提出小区陌生人可随意进出的情况,记者在小区门口观察后发现,门禁上张贴了一张告示,上面写着“进出时请自动刷卡,请各位业主配合”。但是,小区门禁却处于时刻敞开的状态,而且保安对进出人员并没有上前询问。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保安称,他们小区共有15栋楼,不仅有租户、业主等,平时进进出出的人非常多,根本无法进行身份审核。
海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对湖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那么,业主电动车电瓶在小区内丢失,物业公司需要负责吗?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认为,这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物业对业主的个人财物是否负有保管义务。若是有明确规定责任,物业则要按合同约定负责;若是合同中未约定,则要看物业公司在收取保安费后,是否尽到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等职责,若物业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