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0日,不完全统计全国超过4000家企业经营范围新增了“口罩、防护服、 消毒液、测温仪、医疗器械”等业务,其中,经营范围新增医疗器械的企业多达4647多家。
“自从疫情爆发后,为了家里大人、孩子的防疫工作,无论是去附近的药店问,再到各个电商平台搜索,就是希望能买到哪怕几个口罩,但都一无所获。”
尽管经营范围新增医疗器械的企业数量之大,但经营范围变更后,并没有感觉口罩“多了”,还是一“罩”难求。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一些企业还没有真正获得相关业务的资质审批外,还有一些临时加入生产的企业表示,物资生产后,主要供给一线疫区、医院以及抗病毒相关部门,暂不考虑对外销售。
营业执照增加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就可以销售医疗器械了吗?西安医疗器械资质代办的小编告诉你,答案是当然不可以的! 因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