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务公司谈乌鲁木齐代理记账中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乌鲁木齐代理记账是一项反复细致的工作,对于会计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虽说很多会计人员都具备心思缜密、谨小慎微的品质,但是在工作中往往也会有一些容易忽视的小问题。下面乌鲁木齐工商财务代理公司就为大家列举出那些在代理记账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小细节:
1.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2.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①结账的记账凭证,②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的原始凭证,则不加盖公章。如:飞机票、船票、火车票和和汽车票等一般都没有公章。
4.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5.在合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色墨水: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以上就是为大家列举的一些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容易忽视的小细节,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把握这些细节,不仅可以把账目做的更完美,更方便了日后诸多的查询工作,同时赢得客户的信赖。
关于新疆财务代理记账公司的乌鲁木齐财务记账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的,更不是看两篇专题文章就能够掌握的。而是要通过长时间的专业实践才能弄明白、学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