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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王磊律师西安刑事律师,西安刑事诉讼律师,西安刑事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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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王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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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会见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20年07月23日

[摘要]西安刑事辩护律师告诉我们,刑事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均发生在看守所中,此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往往也是处在被追诉且被羁押的状态,辩护律师的会见,主要是向其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其申诉、控告等谈话内容。那么在会见的时候,刑事辩护律师会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告诉我们,刑事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均发生在看守所中,此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往往也是处在被追诉且被羁押的状态,辩护律师的会见,主要是向其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其申诉、控告等谈话内容。那么在会见的时候,刑事辩护律师会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辩护律师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寄存在看守所指定的储物柜;如果没有寄存,进入看守所后,务必关机或调静音且不要随意掏出来使用,更是严禁提供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

2、辩护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物品,这里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纸币、食物、香烟、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药品、照片、指甲钳等。

3、辩护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信函,这里指的信函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或者其他人要求交付的信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交付的信函,内容更是严禁涉及案情。

刑事辩护律师

4、辩护律师不得教唆、唆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说出与事实不符的话语,或者其他有串供可能的传话、带话。

5、辩护律师随身携带的签字笔,不能落下或留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否则由此出现的不利后果,辩护律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或者案件性质比较敏感,辩护律师zui好在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许可且经过看守所同意的情况下,对会见进行全程录音。

7、辩护律师会见完毕后,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自行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所在监区监室,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通知监管的工作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所在监区监室,曾经发生过辩护律师会见完毕后,自己离开了,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还一直坐在律师会见室的凳子上,直到监管人员发现后才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监区监室,后来看守所给此辩护律师发了司法建议,所以,辩护律师也必须要注意一些小细节,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以上就是为您分享的关于会见嫌疑人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辩护方面的知识,请关注我所官网(),我们会定期发布相关知识供您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