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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财务西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

发布于 2016年08月29日

[摘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凡符合增值税西安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增值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凡符合增值税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增值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每次收费人民币50元,收费依据为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证照收费的函〉的复函》。
业务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直属分局负责实施。
2、纳税人下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列后,需一并提供书面申请、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其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手续。
3、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4、税务机关作出认定结论后,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份)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退还给纳税人。
5、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带好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两证(簿)上加贴年检合格的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