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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帝都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刘梅梅刘梅梅律师是洛阳律师等邻域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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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帝都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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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家庭房产纠纷咨询律师揭示这样一起搬迁户的案例

发布于 2016年08月22日

[摘要]洛阳家庭房产纠纷咨询律师揭示这样一起搬迁户的案例,洛阳房产纠纷律师介绍当事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以及两个哥哥,五个人
   揭示这样一起搬迁户的案例,介绍当事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以及两个哥哥,五个人。1983年分了两块地,每块地大约在五十平方左右,当时在其中一块地上面盖了两层楼房并且办理了相关的证件手续。两年前当事人父亲去世,并没有遗留下任何的医嘱。房主名字是当事人父亲的,那么对于这房子该如何来划分呢?
    解答当事人的爸爸名字留下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出半归当事人母亲所有,剩下的一半由当事人母亲以及当事人三个兄弟姐妹进行平均的分配,即每人分余下的1/6。此时母亲可以出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当事人还可以找当地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