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对人员管理和管理制度有何要求吗?接下来,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样大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时候,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一、人员要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其职责。人员要求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二、人员培训要求。应当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采购原辅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记录采购的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五、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要求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六、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要求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食品出厂时,应当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要求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停止生产、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要求,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应当规定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中不合格品的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
八、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要求
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人员提醒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及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要求。
综上可知,在人们对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食品监管机构对食品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公司希望大家能够严格按照上述的要求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