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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将受到哪些处罚?

发布于 2018年12月12日

[摘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如果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将受到哪些处罚呢?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如果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将受到哪些处罚呢?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看哦。

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将受到哪些处罚?
  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时无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便在自己的产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并印上伪造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属于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3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53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处为你介绍的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QS标志将受到哪些处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的话,也可以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