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处了解,为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自2016年以来,某市食药监局根据风险程度和工艺特点,对大米等风险度较低、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的21类,在申请人签订并公开食品安全承诺后,实行1日内发证、10个工作日内核查、2个月内抽检验证的“先证后核”许可制度。
据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处了解,为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自2016年以来,某市食药监局根据风险程度和工艺特点,对大米等风险度较低、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的21类,在申请人签订并公开食品安全承诺后,实行1日内发证、10个工作日内核查、2个月内抽检验证的“先证后核”许可制度。
该局通过采取先发证,优化调整许可工作流程,倒逼许可工作时限和履职主动性,提高许可效率;对新申请的食品企业实行许可承诺信用管理,发证后初次现场核查不符合的企业,将按照规定纳入年度“一般失信”企业名单加强管理;开展能力验证抽检,在发证后的2个月内,组织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监督抽检,验证“先证后核”许可审查工作质量及企业食品安全保证能力,为顺利进入“定人定企”日常管理奠定基础。
据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了解,截至目前,“先证后核”许可食品企业共299家,其中出现发证后现场核查为“不符合”情形的仅4家,产品验证性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仅为1家;全市未发生显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先证后核”制度较好体现“快发证、强信用、重验证”许可工作新理念,许可工作质量、食品安全质量在深化改革中实现双提升。